第十七章 |商业利润(二)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因此,商人资本会按照它在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参加决定一般利润率。拿上述例子来说,平均利润率=18%,所以,如果不是总资本中有1/10是商人资本,由此使一般利润率降低了1/10,那末一般利润率就会=20%。这样一来,关于生产价格也就出现一个更确切的有限制的规定。我们仍然要把生产价格理解为商品的价格,即=商品的成本(商品中包含的不变资本+可变资本的价值)+平均利润。但是,这个平均利润现在是由另外的方法决定的。它是由总生产资本所生产的总利润决定的;但不是按这个总生产资本来计算的,而是按总生产资本+商业资本来计算的。在前一个场合,如果总生产资本如上所述=900,利润=180,平均利润率就会=180/900=20%;在后一个场合,如果生产资本为900,商业资本为100,平均利润率就=180/1000=18%。因此,生产价格=k(成本)+18,而不是=k+20。在平均利润率中,总利润中归商业资本所有的部分已经计算在内了。因此,全部商品资本的实际价值或实际生产价格=k+p+h(在这里,h代表商业利润)。所以,生产价格,或者说产业资本家本人出售商品的价格,小于商品的实际生产价格;指向商人出售,即批发;而不是向消费者出售,即零售。或者,就全部商品来看,产业资本家阶级出售全部商品的价格,318小于这全部商品的价值。这样,拿上述例子来说,900(成本)+900的18%,即900+162=1062。现在商人把他只耗费100的商品,按118出售,他当然增加了18%的加价;但是,因为他用100买来的商品本来值118,所以他并没有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这个说明不好,因为商人最终出售的商品值1080,而不是118。应当是商人通过投入100镑来周转,最终将累计以1062镑购买的商品累计卖了1080镑。我们以后要在这个刚刚阐明的更确切的意义上使用生产价格这个名词。很清楚,产业资本家的利润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和这种产业利润不同,商业利润等于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生产价格的余额;这个生产价格对商人来说就是商品的购买价格;但是,商品的实际价格=商品的生产价格+商业利润。正象产业资本之所以能实现利润,只是因为利润作为剩余价值已经包含在商品的价值中一样,商业资本之所以能实现利润,只是因为产业资本在商品的价格中实现的并非全部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因此,商人的出售价格之所以高于购买价格,并不是因为出售价格高于总价值,而是因为购买价格低于总价值。

可见,商人资本虽然不参加剩余价值的生产,但参加剩余价值到平均利润的平均化。因此,一般利润率已经意味着从剩余价值中扣除了属于商人资本的部分,也就是说,对产业资本的利润作了一种扣除。

根据以上所说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同产业资本相比,商人资本越大,产业利润率就越小。反过来,情况也就相反。

2.如果象第一篇已经说明的那样,利润率总是表现为一个小于实际剩余价值率的比率,也就是说,总是把劳动的剥削程度表现319得太小,如以上述720c+180v+180m的情况为例,一个100%的剩余价值率仅仅表现为一个20%的利润率,那末,既然平均利润率本身在商人资本应得的份额计算进来时表现得更小,在这里,是18%,而不是20%,这个比率就相差得更大。因此,直接从事剥削的资本家的平均利润率所表现的利润率小于实际的利润率。

假定其他一切条件不变,商人资本的相对量,是和它的周转速度成反比的,因此,也是和再生产过程本身的活力成反比的(但在这里,零售商人的资本作为一种杂种,是一个例外)。在科学分析的进程中,一般利润率的形成,是从产业资本和它们之间的竞争出发的,后来由于商人资本的介入才得到校正、补充和改变。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情况却正好相反。使商品价格最先或多或少由商品的价值决定的,是商业资本,而一般利润率最先形成的领域,是对再生产过程起中介作用的流通领域。起初商业利润决定产业利润。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生产者自己变成商人之后,商业利润才被归结为全部剩余价值中属于商业资本——它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总资本的一个相应部分——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