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用这400镑从第i部类取走:1、仅仅由固定资本要素构成的价值200镑的商品;2、仅仅补偿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流动部分的实物要素的价值200镑的商品。就第i部类应卖给第ii部类的商品来说,第i部类卖掉了它的全部年商品产品。但是,其中五分之一的价值,即400镑,现在是以货币形式留在第i部类那里。而这个货币是货币化的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必须作为收入用于消费资料。因此,第i部类用这400购买第ii部类的全部商品价值=400。从而这个货币在它取出第ii部类的商品时流回到第ii部类那里。
现在,我们假定有三种情况。我们把第ii部类中需要用实物补偿固定资本的那部分资本家叫做“第1部分”;把第ii部类中以货币形式贮存固定资本损耗价值的那部分资本家叫做“第2部分”。这三种情况分述如下:(a)仍然作为余额以第ii部类的商品形式存在的400,有一个份额为第1部分和第2部分(假定各占1/2)补偿不变资本的一定量的流动部分;(b)第1部分已经把他的全部商品出售,所以,第2部分还有400要出售;(c)除了承担损耗516价值的200外,第2部分已经把全部商品出售。
这样,我们就会得出以下几种分配情况:
(a)第ii部类还有商品价值=400c在手中,第1部分有100,第2部分有300;而在这300中有200代表损耗。在这个场合,第i部类为了取出第ii部类的商品而现在送回第ii部类那里的400镑货币中,就有第1部分原来投入的300,也就是说,其中200货币用来从第i部类取得实物形式的固定资本要素,100货币作为它和第i部类进行商品交换的媒介;而第2部分在这400中只预付1/4即100,这同样是作为它和第i部类进行商品交换的媒介。
因此,在这400货币中,第1部分预付了300,第2部分预付了100。
但是,这400是这样流回的:
流回到第1部分的,是100,即只等于它预付货币的1/3。但它获得了价值200的更新了的固定资本来代替其余的2/3。为了购买这个价值200的固定资本要素,它已经把货币付给了第i部类,但是以后没有出售任何商品。就这个货币来说,第1部分和第i部类相对立,是仅仅作为买者,以后没有再作为卖者。因此,这个货币不能流回到第1部分;不然,它得到的固定资本要素就是第i部类赠送的了。――就它预付的货币的最后1/3来说,第1部分是先作为买者来购买它的不变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第i部类再用这同一个货币向它购买它的价值100的商品余额。所以,这个货币流回到它(第ii部类的第1部分)手中,因为它作为商品的买者出现以后,立即又作为卖者出现。如果这个货币不流回来,那第ii部类(第1部分)要得到价值100的商品,就得先把100货币,然后又把100商品付给第i部类,也就是把它的商品赠送给第i部517类了。
而流回到投入100货币的第2部分的,是300货币。100流回来,是因为它先作为买者把100货币投入流通,现在又作为卖者把这些货币收回;200流回来,是因为它只作为价值200的商品的卖者执行职能,而没有作为买者执行职能。就是说,这个货币不能流回到第i部类那里。所以,固定资本的损耗是用第ii部类(第1部分)购买固定资本要素时投入流通的货币来补偿的;但是,这个货币不是作为第1部分的货币,而是作为属于第i部类的货币来到第2部分手中的。
(b)按照这一假定,iic的余额是这样分配的:第1部分拥有200货币,第2部分拥有400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