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仵作反击,推官生疑

悬丝问骨 走暗路的兔子

“大胆贱民!“

惊堂木砸在案角,碎了一块漆皮,弹到沈棠脚边。

县令周怀安站起来,官帽歪了半分,脸上的青筋一根根绷出来:“本官问你可是乞丐行凶,你敢说不是?一个仵作之女,也敢在公堂上信口雌黄!来人,把这以下犯上的贱民拖下去,杖二十!“

两个衙役迈步上前。

沈棠没动。

她蹲在尸台前,银针还插在死者耳后的创口里。满屋的血腥气裹着腐败的甜腻,熏得旁人直犯恶心,她面色如常。

“大人要打我,等我说完再打不迟。“她拔出银针,针尖带出一线黑血,举向公堂方向,“大昭律·刑狱篇第四十七条:仵作验尸,当据实禀报,不得隐瞒伤情、伪造死因。违者杖六十,徒一年。作伪证致成冤案者,以枉**,流三千里。“

堂上安静了一瞬。

周怀安脸色铁青:“你在背律法给本官听?“

“不敢。民女只是提醒大人——“沈棠站起身,银针在指尖转了半圈,指向尸体颈部,“如果按大人所言结案,死因写''被乞丐以砖石击毙'',这就是伪造死因。被杖六十、徒一年的,是民女。被枉**处、流三千里的,是大人。“

她的语气平平淡淡,像在念一份验尸报告。

周怀安被噎得说不出话。他身后师爷凑过来低声道:“大人,这丫头怕是疯了,一个仵作之女,懂什么律法……“

“她背的律条没错。“

声音从公堂侧席传来,不高,但每个字都像钉子钉进木板。

所有人转头。

角落里坐着一个人。青衫旧袍,袖口磨出了毛边,腰间佩一块黯淡的鱼符。裴砚之手里捏着一卷案宗,从头到尾没抬过眼,仿佛公堂上的争吵跟他毫无关系。

但他开口了。

“大昭律·刑狱篇第四十七条,原文确实如此。“他终于抬眼,目光扫过周怀安,不疾不徐,“仵作验尸据实禀报,是律法赋予的职权。县令若以官身压制仵作作伪证,等同于妨碍司法,罪加一等。“

周怀安脸色变了:“裴推官,下官审案,何曾压制……“

“方才本官亲眼所见。“裴砚之将案宗合上,“本官奉提刑司之命巡查各县刑狱。云岭县这桩命案,本官有权过问。“

他没说多余的话。语气和表情都像一把刚开刃的刀——不见血不收。

周怀安的嘴张了张,终究没敢反驳。他在云岭当了六年县令,见过几任推官,没一个被贬了还这么硬的。

裴砚之看向沈棠:“你验到了什么?“

沈棠没有犹豫。她转身将尸体翻成侧卧位,拨开后颈湿发,露出颈椎两侧的皮肤。

“大人请看,死者后颈第四、第五颈椎旁,有大面积淤血。表面看不太出来,但皮下组织已经变色,呈暗紫色,边界模糊——这是生前钝器击打留下的挫伤。“

她顿了顿,又说:“不是死后伤。死后伤不会有淤血扩散,只会形成干燥的皮革样化。“

裴砚之走近两步,目光落在她指的位置。

“创口呢?“

“创口在头部右侧颞骨处,不规则形,边缘撕裂。“沈棠用手指沿创缘划过,“但骨面上没有刀刃留下的切痕或砍痕。这不是利器伤,是钝器。“

“什么样的钝器?“

“圆滑表面,直径约两寸,有重量。“她用手比了一下大小,“石块、木棒、铁锤都可能。但结合创口形状——“她停了停,“更像是某种带圆头的器具。打击面光滑,没有棱角。“

周怀安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

按照他给衙役的说法,巡城时发现乞丐在巷中行窃,被被害人撞见,乞丐情急之下用路边砖石砸死被害人。他让沈广——沈棠的父亲——验尸时写“被利器所伤,系乞丐行凶“。

但沈广验完尸,手抖得写不出字来。他发现了不对劲,却不敢直言,只能拖。然后沈棠就穿越过来了。

“县令大人,“裴砚之转向周怀安,“您说死者是被乞丐以砖石所伤。但死者创口为钝器所致,非砖石棱角。且创口位置在后颈,一击致命——一个乞丐有这种手法?“

周怀安额角渗出汗:“也许……也许是巧合,也许多次击打……“

“不是多次。“沈棠打断他,“只有一处致命伤。一击,正中颈椎要害。力度精准,角度刁钻,直接打断了第三节颈椎椎弓。“

她抬头看向周怀安:“能一击打断颈椎的人,不会是乞丐。“

公堂上的空气像被冻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