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部片子一个谈法,混乱不堪。
我看《30天》提出的制片方分百分之四十,放映方留百分之六十,这个比例,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还是值得商榷的。
放映方承担了影院运营、宣传、人员等大量成本,百分之六十是否足以覆盖并产生合理利润?我认为,需要更审慎的评估。”
他巧妙地将皮球又踢了回来,试图在分账比例上为放映方争取更多利益。
王盛听到这里,心中了然。
魔都电影电视公司和魔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整合了制、发、放链条,他们同样渴望更规范、更高效的分账模式来提升自身利润和运营效率。
吴孟晨并非真心要阻挡分账制,他不过是借北影厂联盟制造的“大势”,反过来逼迫那些更为保守、运营效率低下的省级公司接受变革,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为自家争取更有利的条款,并将分账模式标准化,方便他未来管理麾下庞大的院线体系。
他是在“借刀杀人”,顺便“立规矩”。
果然,吴孟晨的话引发了一些省级公司老总的低声议论,有些人面露不满,觉得吴孟晨似乎在“背叛”阵营。
副部长显然也看出了其中的奥妙,他环视全场,缓缓开口:“《30天》的成功,证明了观众对优秀国产电影的热情,也证明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
分账制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也是我们改革的大势所趋。细节可以商讨,但原则必须坚持。”
他定了调子,然后具体说道:“关于结算周期,韩厂长提出的上映后三个月内结清,虽然有挑战,但并非不可克服。各地要提升管理效率,适应市场化的要求。这一点,原则上我支持。”
他看了一眼吴孟晨:“关于分账比例,百分之四十制片方,百分之六十放映方,可以作为现阶段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和谈判基础。
具体到不同影片、不同地区,可以有一定浮动,但要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努力。魔都方面愿意带头尝试,这是好事,希望你们能摸索出经验。”
副部长的总结,基本采纳了北影厂联盟的核心诉求,同时也给了吴孟晨等人台阶和下,更重要的是,明确了改革的方向。
吴孟晨脸色变幻几下,最终点了点头:“既然部长这么说了,我们魔都方面一定克服困难,认真落实。”
他这话,等于是在省级公司联盟的防线上,亲手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其他省级公司老总见势不妙,领头羊都已转向,再坚持己见恐怕会落得个“阻碍改革”的名声,只得纷纷或情愿或不情愿地表示附和。
最终,在这场协调会上,尽管仍有杂音,但大局已定。
广播电影电视部原则上同意了《30天》在全国范围内以分账模式上映,分账比例参考制片方40%、放映方60%,结算周期原则上定为上映后三个月内结清。
一场看似艰难的博弈,在《30天》辉煌票房的现实压力和改革大势下,以北影厂联盟的实质性胜利而告终。
而吴孟晨和朱泳德代表的魔都势力,也借此机会,成功地将分账模式标准化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他们自身未来的整合与发展铺平了道路。
面对一些同行投来的复杂目光,吴孟晨只是面无表情地整理了一下衣领。
对他而言,今天的“退让”,或许是为了明天更好的“进取”。
时代的浪潮滚滚向前,无人能够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