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六(一)

旧唐书 刘昫 编

窃以经坟浩广,史图纷博,寻览者莫之能遍,司总者常苦其多,何暇重屋复床,更繁其说?若先王有阙典,上圣有遗事,邦政所急,儒训是先,宜垂教以作程,当阐规而开典,则不遑启处,何获宴宁。曩之所修,诚惟此义,然礼有未惬,追怨良深。于时秘书省经书,实多亡阙,诸司坟籍,不暇讨论。此则事有未周,一也。其后周览人间,颇睹阙文,新集记贞观之前,永徽已来不取;近书采长安之上,神龙已来未录。此则理有未弘,二也。书阅不遍,事复未周,或不详名代,或未知部伍。此则体有未通,三也。书多阙目,空张第数,既无篇题,实乖标榜。此则例有所亏,四也。所用书序,咸取魏文贞;所分书类,皆据《隋经籍志》。理有未允,体有不通。此则事实未安,五也。昔马谈作《史记》,班彪作《汉书》,皆两叶而仅成;刘歆作《七略》,王俭作《七志》,逾二纪而方就。孰有四万卷目,二千部书,名目首尾,三年便令终竟,欲求精悉,不其难乎?所以常有遗恨,窃思追雪。乃与类同契,积思潜心,审正旧疑,详开新制。永徽新集,神龙近书,则释而附也。未详名氏,不知部伍,则论而补也。空张之目,则检获便增。未允之序,则详宜别作。纰缪咸正,混杂必刊。改旧传之失者三百余条,加新书之目者六千余卷。凡经录十二家,五百七十五部,六千二百四十一卷。史录十三家,八百四十部,一万七千九百四十六卷。子录十七家,七百五十三部,一万五千六百三十七卷。集录三家,八百九十二部,一万二千二十八卷。凡四部之录四十五家,都管三千六十部,五万一千八百五十二卷,成《书录》四十卷。其外有释氏经律论疏,道家经戒符箓,凡二千五百余部,九千五百余卷。亦具翻译名氏,序述指归,又勒成目录十卷,名曰《开元内外经录》。若夫先王秘传,列代奥文,自古之粹籍录符,绝域之神经怪牒,尽载于此二书矣。

夫经籍者,开物成务,垂教作程,圣哲之能事,帝王之达典。而去圣已久,开凿遂多,苟不剖判条源,甄明科部,则先贤遗事,有卒代而不闻,大国经书,遂终年而空泯。使学者孤舟泳海,弱羽凭天,衔石填溟,倚杖追日,莫闻名目,岂详家代?不亦劳乎!不亦弊乎!将使书千帙于掌眸,披万函于年祀,览录而知旨,观目而悉词,经坟之精术尽探,贤哲之睿思咸识,不见古人之面,而见古人之心,以传后来,不其愈已!

其序如此。

煚等《四部目》及《释道目》,并有小序及注撰人姓氏,卷轴繁多,今并略之,但纪篇部,以表我朝文物之大。其《释道录目》附本书,今亦不取,据开元以籍为之志。天宝已后,名公各著文章,儒者多有撰述,或记礼法之沿革,或裁国史之繁略,皆张部类,其徒实繁。臣以后出之书,在开元四部之外,不欲杂其本部,今据所闻,附撰人等传。其诸公文集,亦见本传,此并不录。四部区分,详之于下。

甲部经录,十二家,五百七十五部,六千二百四十一卷。

《易》类一《书》类二《诗》类三《礼》类四《乐》类五《春秋》类六《孝经》类七《论语》类八谶纬类九经解类十诂训类十一小学类十二

《归藏》十三卷殷易,司马膺注。

《周易》二卷卜商传。

又十卷孟喜章句。

又十卷京房章句。

又四卷费直章句。

又十卷马融章句。

又九卷郑玄注。

又十卷荀爽章句。

又五卷刘表注。

又十卷王肃注。

又十卷董遇注。

又十卷宋衷注。

又七卷王弼注。

又九卷虞翻注。

又十三卷陆绩注。

又十卷荀氏九家集解。

又十卷马、郑、二王集解。

又十卷姚信注。

又十卷王弼、韩康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