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三(三)

旧唐书 刘昫 编

褶陪位。凡京司文武职事,九品已上,每朔、望朝参。五品已上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参。凡诸蕃国来朝,皆设宫县之乐及黄麾仗。若蕃国使,则减黄麾之半。凡册皇后、太子、太子妃、诸王、诸王妃、公主,并临轩册命,陈设如冬、正之仪。讫,皆拜太庙。凡祥瑞,皆辨其名物。有大瑞、上瑞、中瑞,皆有等差。凡太阳亏,所司预奏,其日置五鼓五兵于太社,而不视事。百官各素服守本司,不听事。过时乃罢。月蚀,则击鼓于所司。若五岳、四镇四渎崩竭,皆不视事三日。凡二分之月,三公巡行山陵,则太常卿为之副。凡百官拜礼,各有差。致敬之士,若非连属,应敬之官相见,或自亲戚者,各从其私礼。凡乐,有五声、八音、六律、六吕,陈四悬之度,分二舞之节,以和人伦,以调节气,以享鬼神,以序宾客。凡私家不得设钟声。三品已上,得备女乐。五品女乐不得过三人。居大功已上丧,受册及之官,虽有鼓皆给铜印,有鱼符之制。并出于门下省。凡服饰尚黄,旗帜尚赤。天子、皇后、太子已下之服,事在《舆服志》也。

凡百僚冠笏、伞幌、珂珮,各有差。常服亦如之。凡凶服,不入公门。凡授都督、刺史阶未入五品者,并听著绯珮鱼,离任则停。凡文武官赴朝诣府,导从各有差。凡职事官薨卒,有赙赠、柳翣、碑碣,各有制度。

祠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禋大夫,咸亨复。

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

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凡祭祀之名有四:一曰祀天神,二曰祭地祇,三曰享人鬼,四曰释奠于先圣先师。其差有三:若昊天上帝、皇地祇、州、宗庙为大祀。祀天地皆以祖宗配享。

日月星辰、社稷、先代帝王、岳镇海渎、帝社、先蚕、孔宣父、齐太公、诸太子庙为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众星、山林、川泽、五龙祠等,及州县社稷、释奠为小祀。大祀,皇帝亲祭,则太尉为亚献,光禄卿为终献。若有司摄事,则太尉为初献,太常卿为亚献。凡大祀,散斋四日,致斋二日。小祀,散斋二日,致斋一日。皆祀前习礼、沐浴,并给明衣。凡官爵二品已上,祠四庙。五品已上,祠三庙。六品已下达于庶人,祭祖祢而已。凡国有封禅之礼,则依圆丘方泽之神位。凡天下寺有定数,每寺立三纲,以行业高者充。诸州寺总五千三百五十八所,三千二百三十五所僧,二千一百二十二所尼。每寺上座一人,寺主一人,都维那一人。

凡僧簿籍,三年一造。凡别敕设斋,应行道并官给料。凡国忌日,两京大寺各二,以散斋僧尼。文武五品已上,清官七品已上皆集,行香而退。天下州府亦然。凡远忌日,虽不废务,然非军务急切,亦不举事。余如常式。

膳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膳大夫,咸亨复也。

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

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邦之祭器、牲豆、酒膳,辨其品数,及藏冰食料之事。

主客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隋曰司蕃郎,武德改主客郎中,龙朔为司蕃大夫,咸亨复。

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

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二王后及诸蕃朝聘之事。二王之后,酅公、介公。凡四蕃之国。经朝贡之后,自相诛绝,及有罪灭者,盖三百余国。今所存者,七十余蕃。其朝贡之仪,享宴之数,高下之等,往来之命,皆载于鸿胪之职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