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四)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资本i的周转额是52/3x600=3400镑

资本ii的周转额是5x300=1500镑

因此,总资本的周转额是54/9x900=4900镑。

但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将会看到,现实的生产期间和流通期间,同上表中的各个期间不是绝对一致的。上表主要是为了表明,这两个资本,i和ii,是彼此独立的。

事实上,资本ii没有任何特别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可以同资本i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分离开来。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期间为3周。既然资本ii只有300镑,它就只能填补一个劳动期间的一部分。情况就是这样。在第6周末,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进入流通,并且在第9周末以货币形式流回。而资本ii在第7周开始时发生作用,满足下一个劳动期间第7――9周的需要。但301是按照我们的假定,在第9周末,劳动期间只通过了一半。因此,在第10周开始时,刚则流回的资本i600镑重新发生作用,以其中的300镑填补第10――12周所必需的预付。第二个劳动期间就此结束。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处在流通中,它在第15周末流回;同时又有300镑原有资本ii的资本额游离出来,可以在下一个劳动期间的前一半即在第13――15周执行职能。在此以后,又有600镑流回;其中300镑就足够用到这个劳动期间结束,另外3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因此,情况如下:

第一个周转期间:第l――9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6周。资本i600镑执行职能。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7――9周。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7――15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7――12周。

前一半:第7――9周。资本ii300镑执行职能。第9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资本i)。

后一半:第10――12周。资本i有300镑执行职能。资本i的另外300镑游离出来。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3――15周。

第15周末,有600镑(半数由资本i,半数由资本ii构成)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三个周转期间:第13――21周。

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3――18周。

前一半:第13――15周。游离出来的300镑开始执行职能。第15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后一半:第16――18周。流回的600镑中,有300镑执行职能,另外300镑再游离出来。

第三个流通期间:第19――2l周。

在第21周末,又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在这600镑中,资本i和资本ii现在是不可区分地融合在一起了。

按照这个方式,到第51周末,一个600镑的资本已通过八个完整的周转期间(i:第1――9周;ii:第7――15周;iii:第13――21周;iv:第19――27周;v:第25――33周;vi:第31――39周;vii:第37――45周;viii:第43――51周)。但是因为第49――51周恰好是在第八个流通期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必须有300镑游离资本加入,以维持生产的进行。因此,在年终时,周转的情况如下:600镑已经完成了八个循环,周转额为4800镑。此外,最后3周(第49――51周)的产品,还只通过一个9周循环的三分之一,所以在周转额上只能作为它的资本额(300镑游离资本)的三分之一即100镑计算。所以,当51周的年产品=5100镑时,周转资本仅仅是4800+100=4900镑;全部预付资本900镑周转54/9次,因此和第i节所讲的情况相比就稍微多一些。

在当前这个例子中,我们假定劳动时间等于周转期间的2/3,流通时间等于周转期间的1/3,因此,劳动时间是流通时间的简单倍数。现在要问: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是否也会发生上面所说的那种资本的游离。

我们假定劳动期间=5周,流通时间=4周,每周的资本预付是100镑。

第一个周转期间:第1――9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