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二)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劳动期间2,周6――10,商品(镑)500,回流时间第15周末。

劳动期间3,周11――15,商品(镑)500,回流时间第20周末。

依此类推

如果流通时间=0,因而周转期间等于劳动期间,那末一年内周转的次数就等于劳动期间的次数。在劳动期间为5周时,一年289周转次数=50/5=10,周转资本的价值=500x10=5000。表中假定流通时间为5周,因此每年也生产价值5000镑的商品,但其中的1/10=500镑总是处在商品资本的状态,要经过5周才能流回。这样,到年终,第十个劳动期间(即第46――50劳动周)的产品,只完成它的周转时间的一半,因为它的流通时间要算在下一年的最初5周。

让我们再举第三个例子: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时间为3周,劳动过程中每周预付100镑。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6周。在第6周末,有600镑商品资本,它在第9周末流回。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7――12周。在第7――9周,预付了300镑追加资本。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其中300镑,在第10――12周预付。因此,在第12周末,有现金300镑;有商品资本600镑,它在第15周末流回。

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3――18周。在第13――15周,预付了上述的300镑,然后流回600镑,其中300镑是在第16――18周预付的。在第18周末,有现金300镑;有商品资本600镑,它在第21周末流回(有关这个情况的更详细的叙述,见本章后面第ii节)。

因此,9个劳动期间(=54周)生产了商品600x9=5400镑。在第九个劳动期间结束时,资本家有现金300镑,商品600镑,但这些商品还没有完成它们的流通时间。

比较一下这三个例子,我们就发觉,第一,只有在第二例中,500镑资本i和500镑追加资本ii会依次交替,因此这两个资本部分的运动总是分别进行的。但这只是因为我们在这里作了非常290例外的假定,即假定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形成周转期间的相等的两半。在其他一切情况下,不管周转期间的这两个部分如何不相同,这两个资本的运动,正象在第一例和第三例中那样,从第二个周转期间起就互相交叉。追加资本ii与资本i的一部分结合起来,成为第二个周转期间内执行职能的资本,而资本i的余额游离出来,执行资本ii原来的职能。在商品资本流通时间内发生作用的资本,在这里不是原来为这个目的而预付的资本ii,但它具有和后者相同的价值,并且在全部预付资本中形成相同的部分。

第二,已经在劳动期间执行职能的资本,在流通时间闲置下来。在第二例中,资本在5周劳动期间内执行职能,在5周流通时间内闲置下来。因此,资本i在一年内全部闲置的时间是半年。于是有追加资本ii在这个时间内出现。拿当前的例子来说,资本ii也会闲置半年。但是,必需用来保持流通时间内生产的连续性的追加资本,不是由一年内流通时间的总量或总数决定的,而只是由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决定的。(当然,这里假定全部周转是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的。)所以,在第二例中,所需的追加资本是500镑,不是2500镑。简单地说,这是由于以下事实:追加资本和原来预付的资本一样加入周转,因此,也完全和后者一样由它的周转次数来补偿它的数量。

第三,如果生产时间比劳动时间长,也不会改变这里考察的情况。当然,总周转期间会因此延长,但是劳动过程不会因为周转的这种延长,需要有追加资本。追加资本只有这样一个目的,就是把劳动过程中因流通时间而引起的空隙填补起来;因此,追加资本应当保证生产不受流通时间引起的干扰的影响。那些由特殊的生产条件引起的干扰,则用别的方法去排除,用不着在这里考察。但是291有些企业,只是断断续续地、靠订货来进行生产,因此,在各个劳动期间之间可能发生中断。在这种情况下,追加资本的必要性也就相应地消失了。另一方面,就大多数季节劳动的情况来看,回流时间又有一定的界限。同一个劳动不能用同一个资本在下一年进行更新,如果这个资本的流通时间在这个期间还没有结束的话。但是流通时间也能比从一个生产期间到下一个生产期间的间隔期短些。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就会闲置,除非它另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