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理论。(二)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把他对利润的源泉所下的幼稚的定义撇开不说,弱点和混乱立即从下面一点暴露出来:例如,对一个机器制造厂的厂主来说,机器是产品,会作为商品资本来流通,因此,用亚?斯密的话来说是

“会卖掉,会更换所有者,会进一步流通”。

因此,按照他自己的定义,机器似乎不是固定资本,而是流动资本了。这种混乱仍然产生于斯密把下面两种区别混为一谈:一种是由生产资本不同要素的不同流通方法产生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另一种是由同一个资本在生产过程内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在流通领域内却作为流通资本(即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执行职能而产生的形式区别。因此,在亚?斯密看来,同样的东西,按照它们在资本生活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既能够作为固定资本(即劳动资料,生产资本的要素)执行职能,又能够作为“流动”资本,商品资本(即离开生产领域,转入流通领域的产品)执行职能。

但是,亚?斯密一下子改变了他区分资本的全部基础,这是和216他前几行开始全部研究时所说的话相矛盾的,特别是和这样的论点相矛盾的:

“一个资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使用方法,以便给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就是说,作为流动资本或作为固定资本。因此,按照这个说法,这里是互相独立的不同资本的不同的使用方法,例如,资本可以或者用于工业或者用于农业。――但是他又说:

“行业不同,它们所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比例也极不相同。”

现在,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不再是不同的独立的投资,而是同一生产资本的不同部分,这些不同部分在不同投资部门形成这个资本总价值的不同部分。因此,这种区别是由生产资本本身的适当的分割产生的,因而也只适用于生产资本。但是,商业资本只是作为流动资本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说法,又是和这一点相矛盾的,自相矛盾是一切庸俗经济学的固有特点。因为亚?斯密自己说:

“一个商人的资本完全是流动资本”。

其实,这种资本是仅仅在流通领域内执行职能的资本,并且作为这样的资本总是同生产资本,即同并入生产过程的资本相对立,而正因为这样,它不能作为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同生产资本的固定部分相对立。

在斯密所举的例子中,把“劳动工具”规定为固定资本,把投在工资和原料(包括辅助材料)上的资本部分规定为流动资本(由制成品的价格偿付,并取得利润)。

因此,他的出发点首先只是劳动过程的不同组成部分:一方面是劳动力(劳动)和原料,另一方面是劳动工具。但是,它们是资本217的组成部分,因为在它们上面已经耗费了一个要作为资本执行职能的价值额。就这一点来说,它们是生产资本即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资本的物质要素,存在方式。为什么把一部分称作固定的呢?因为

“资本的一定部分必须固定在劳动工具上”。

但是,另一部分也会固定在工资和原料上。而机器和

“劳动工具……这一类东西……不必更换所有者或进一步流通,就可以提供收入或利润。因此,这种资本可以非常恰当地称为固定资本”。

以采矿业为例。采矿业是完全不用原料的,因为劳动对象,例如铜,是一种自然产物,它是首先要通过劳动去占有的。这种首先要去占有的铜,是过程的产品,只是在过程结束以后才作为商品或商品资本流通,这种铜不是生产资本的要素。生产资本价值的任何部分都没有投在这种铜上。另一方面,生产过程的其他要素,劳动力和辅助材料(例如煤炭、水等等),也同样没有在物质上加入产品。煤炭被完全消费掉,只有它的价值加入产品,正如机器等等的一部分价值加入产品一样。最后,工人和机器一样,仍然独立于产品铜之外。只有工人通过他的劳动生产出来的价值,现在是铜价值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这个例子中,生产资本的任何组成部分都没有转手(“更换所有者”),或者都没有进一步流通,因为它们都没有在物质上加入产品。因此,在这里,还有什么流动资本呢?按照亚?斯密自己的定义,在采铜业上使用的全部资本只是由固定资本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