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一)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在物质上加入产品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即原料等等,由此部分地取得了以后能够作为消费品进入个人消费的形式。真正的劳动资料,即固定资本的物质承担者,只被生产地消费,不能进入个人消费,因为它不加入它帮助形成的产品或使用价值,相反,它与产品相对立,在它完全损耗以前一直保持独立的形式。运输工具则例外。运输工具在它执行生产职能时,从而在它停留在生产领域时产生的有用效果即场所变更。同时进入个人消费,例如旅客的个人消费。旅客使用运输工具就象使用其他消费资料一样,也要支付报酬。我们说过,例如在化学工业中,原料和辅助材料彼此是分178不清的。劳动资料、辅助材料、原料之间也是如此。例如在农业中,为改良土壤而投下的物质,就有一部分作为产品的形成要素加入植物产品。另一方面,这些物质会在较长的时期如4――5年内发挥作用。因此,其中一部分会在物质上加入产品,同时也就把它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另一部分则保持它原有的使用形式,把它的价值固定在这种形式上。它继续作为生产资料存在,因而取得固定资本的形式。牛作为役畜,是固定资本。如果它被吃掉,它就不是作为劳动资料,从而也不是作为固定资本执行职能了。

决定一部分投在生产资料上的资本价值具有固定资本性质的,只是这个价值的独特的流通方式。这种特别的流通方式,是由劳动资料把它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或者说,在生产过程中充当价值形成要素的特殊方式产生的。而这种方式本身,又是由劳动资料在劳动过程中执行职能的特殊方式产生的。

我们知道,同一个使用价值既作为产品从一个劳动过程出来,又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另一个劳动过程。一种产品之所以变为固定资本,只是由于它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资料执行职能。而产品本身刚从生产过程出来时,决不是固定资本。例如,一台机器,作为机器制造业者的产品或商品,属于他的商品资本。它只有在它的买者手里,即在生产上使用它的资本家手里,才成为固定资本。

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劳动资料固定性的程度随着劳动资料的耐久性的增加而增加。固定在劳动资料上的资本价值和这个价值量中由劳动资料在反复劳动过程中转给产品的部分之间的差额,就是由这种耐久性决定的。这种价值转移进行得越慢,――而价值是在同一个劳动过程的每次反复中由劳动资料转移出去的,――固定化的资本就越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本和生179产过程中消费的资本之间的差额也就越大。这个差额一旦消失,劳动资料的寿命就完结了,它的价值也就和它的使用价值一同丧失。它不再是价值的承担者了。因为劳动资料和不变资本的其他任何物质承担者一样,只是按照它在丧失使用价值时丧失价值的程度,把它的价值转给产品,所以很清楚,它的使用价值丧失得越慢,它在生产过程中越耐用,不变资本价值固定在劳动资料上的期间就越长。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辩证关系。

有的生产资料,例如辅助材料、原料、半成品等等,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劳动资料,但从价值转移来看,因而从价值的流通方式来看,是和劳动资料一样的,因此,它们也是固定资本的物质承担者即存在形式。上面说过的土壤改良就是这样。这种改良把化学成分加到土壤中去,它的作用会延续若干个生产期间或若干年。在这里,价值中还有一部分在产品之外,继续以它的独立形式或固定资本的形式存在,价值的另一部分则转给产品,因而和产品一起流通。在这个场合,不仅固定资本价值的一部分加入产品,而且这个价值部分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即实体,也加入产品。

撇开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范畴混同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范畴这一根本错误不说,经济学家们迄今为止在概念规定上所以陷入混乱,首先是由于下述原因:

他们把劳动资料在物质上具有的某些属性,看成固定资本的直接属性,例如象房屋具有的物理不动性。但是我们也很容易证明,其他――些本身也是固定资本的劳动资料具有相反的属性,例如象船舶具有的物理可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