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流通费用(五)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不管储备的形成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也就是说,不管商品生产者是有意保持储备,还是因为流通过程本身的状况阻碍商品的出售,使他的商品形成储备,问题的实质好象不会有什么改变。不过,弄清自愿储备和非自愿储备的区别,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是有益的。非自愿储备是由流通停滞造成的,或者同它是一回事,而这种停滞是商品生产者无法知道的,是违背他的意志的。自愿储备的特征是什么呢?和以前一样,卖者力图尽快地使自己的商品脱手。他不断把产品当作商品来兜售。如果他把产品留着不卖,这个产品也只是商品储备的可能的而不是现实的要素。对他来说,商品本身仍旧只是商品的交换价值的承担者,并且只有抛弃商品形式,取得货币形式,然后才能起这种承担者的作用。

商品储备必须有一定的量,才能在一定时期内满足需求量。这里要把买者范围的不断扩大计算在内。为了满足比如一天的需要,市场上的商品必须有一部分不断保持商品形式,另一部分则流动着,转化为货币。在其他部分流动时停滞的部分,会和储备164量本身的减少一样不断减少,直至最后完全卖掉。因此,在这里,商品停滞要看作是商品出售的必要条件。其次,储备量要大于平均出售量或平均需求量。不然,超过这个平均量的需求就不能得到满足。这部分需求可视为随机性因素造成的。马克思的时代,还没有后来的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但马克思已经把握了这门学科的思想精髓。另一方面,储备因为不断消耗,所以要不断更新。这种更新归根到底只能从生产中得到,只能从商品的供应中得到。这些商品是否来自国外,是与问题无关的。更新以商品再生产所需要的时间为转移。在这个期间,商品储备必须够用。至于储备不是留在原来的生产者手中,而是经过了从大商人一直到零售商的各种各样的储藏库,这仅仅改变了现象,而并不改变事情本身。从社会的观点看,只要商品没有进入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资本的一部分就仍旧处于商品储备的形式。生产者本身为了使自己不直接依赖于生产,为了保证自已有一批老顾客,总想保持一批与平均需求相适应的存货。购买期限是适应于生产期间的,商品在它能够由同种新商品替换以前,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期间内形成储备。只是由于有了这种储备,流通过程从而包含流通过程在内的再生产过程的不断连续进行,才得到保证。

必须记住,对w的生产者来说,w’――g’可以已经完成,虽然w仍然在市场上。如果生产者本人想把他自己的商品保存在仓库内,直到把它卖给最后的消费者,他就必须使二重的资本发生运动,一次是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另一次是作为商人。对商品本身来说,――无论是作为单个商品来看,还是作为社会资本的组成部分来看,――储备的费用不管是由生产者自己负担还是由从a到z的一系列商人负担,事情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既然商品储备不外就是储备的商品形式,这种储备在一定规模的社会生产中,在它不是作为商品储备存在时,是作为生产储备165(潜在的生产基金)或者作为消费基金(消费资料的储存)存在的,所以,保管这种储备所需要的费用,也就是储备费用,即用于这方面的物化劳动或活劳动,不过是社会生产基金或社会消费基金的保管费用的一种变形。由此引起的商品价值的提高,只是把这种费用按比例分配在不同商品上,因为这种费用对不同种商品来说是不同的。储备费用仍然是社会财富的扣除,虽然它是社会财富的存在条件之一。

只有在商品储备是商品流通的条件,甚至是商品流通中必然产生的形式时,也就是,只有在这种表面上的停滞是流动本身的形式,就象货币准备金是货币流通的条件一样时,这种停滞都是正常的。相反,一旦留在流通蓄水池内的商品,不让位给后面涌来的生产浪潮,致使蓄水池泛滥起来,商品储备就会因流通停滞而扩大,就象在货币流通停滞时,贮藏货币会增加一样。在这里,不论这种停滞是发生在产业资本家的仓库内,还是发生在商人的栈房内,情况都是一样的。这时,商品储备已经不是不断出售的条件,而是商品卖不出去的结果。费用仍旧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它现在完全是由形式产生,也就是由于商品必须转化为货币而产生,并且是由于这种形态变化发生困难而产生,所以它不加入商品价值,而成为在价值实现时的扣除,即价值损失。因为储备的正常形式和不正常形式,从形式上是区分不出来的,而且二者都是流通的停滞,所以,这些现象可以互相混同,加上对生产者来说,虽然他的已经转移到商人手中的商品的流通过程发生了停滞,但他的资本的流通过程仍然能够畅通,所以,这些现象更可以使生产当事人本身感到迷惑。如果生产和消费的规模扩大了,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商品储备的规模也会扩大。商品储备会同样迅速地被更新和被吸166收,但是它的规模更大。因此,商品储备的规模由于流通停滞而扩大的现象,会被误认为是再生产过程扩大的征兆,特别是在现实的运动由于信用制度的发展而变得神秘莫测时,更是这样。经济现象间的因果顺序要理清。由于现象的混同,因此计量经济学的实证研究必须非常小心,否则极易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