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循环过程的三个公式(一)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如果用ck代表总流通过程,这三个公式可以表示如下:

(i)g――w…p…w’――g’

(ii)p…ck…p

(iii)ck…p(w’)。

如果我们对这三个形式进行总的考察,那末,过程的所有前提都表现为过程的结果,表现为过程本身所产生的前提。每一个因素都表现为出发点、经过点和复归点。总过程表现为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成为流通过程的媒介,反之亦然。

所有这三个循环都有一个共同点:价值增殖是决定目的,是动机。在形式i中,这一点已经在形式上表现出来了。形式ii是以p即价值增殖过程本身开始的。在形式iii中,即使运动以同样规模反复进行,循环也是以已经增殖的价值开始,而以重新增殖的价值结束的。

就w――g从买者方面看是g――w,g――w从卖者方面看是w――g来说,资本的流通只是表示普通的商品形态变化,而我们在考察这个形态变化时(第l卷第3章第2节)阐明的关于货币流通量的规律在这里也是适用的。但是,如果我们不是停留在这个形式方面,而是考察不同的单个资本的形态变化的实际联系,就是116说,如果我们把各单个资本的循环作为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过程的部分运动来实际地考察它们的联系,那末,这种联系就不能用货币和商品的单纯形式变换来说明了。

在一个不断回转的循环中,每一点都同时是出发点和复归点。如果把这种回转中断,那就不是每一个出发点都是复归点了。我们已经知道,不仅每一个特殊的循环都把其他的循环作为前提(包含在内),而且一种形式的循环的反复,已经包含着其他形式的循环的进行。因此,全部区别表现为单纯形式上的区别,或者说,表现为单纯主观上的、只对考察者才存在的区别。

如果把任何一种循环都看作不同的单个产业资本所处的特殊的运动形式,那末,这种区别也始终只是作为一种个别的区别而存在。但是实际上,任何一个单个产业资本都是同时处在所有这三种循环中。这三种循环,三种资本形态的这些再生产形式,是连续地并列进行的。例如,现在作为商品资本执行职能的资本价值的一部分,转化为货币资本,但同时另一部分则离开生产过程,作为新的商品资本进入流通。因此,w’…w’循环形式不断地进行着;其他两个形式也是如此。资本在它的任何一种形式和任何一个阶段上的再生产都是连续进行的,就象这些形式的形态变化和依次经过这三个阶段是连续进行的一样。可见,在这里,总循环是它的三个形式的现实的统一。

我们的考察曾经假定,资本价值是按照它的价值总量全部作为货币资本,或作为生产资本,或作为商品资本出现的。例如,我们假定422镑首先是全部作为货币资本,然后全部转化为生产资本,最后又全部作为商品资本,即价值500镑(其中有78镑剩余价值)的纱。在这里,各个不同阶段会分别形成中断。例如,当422117镑保持货币形式时,也就是说,在购买行为g――w(a+pm)完成以前,全部资本只是作为货币资本存在并执行职能。一旦它转化为生产资本,它就既不作为货币资本,也不作为商品资本执行职能了。它的全部流通过程就会中断,另一方面,一旦它处在两个流通阶段的一个阶段上,不论是作为g还是作为w’执行职能,它的全部生产过程也同样就会中断。这样一来,p…p循环不仅表现为生产资本的周期更新,而且在流通过程完成以前,同样表现为它的职能即生产过程的中断;生产将不是连续地进行,而将发生间断,只有经过一段由流通过程的这两个阶段完成得快慢所决定的长短不定的时间,生产才能重新进行。例如,中国的手工业者就是这样,他只是为私人顾客劳动,如果没有新的订货,他的生产过程就会停顿。

实际上,以上所说适用于处在运动中的资本的每一个部分,并且资本的所有部分都要依次经过这种运动。假定10000磅纱是一个纺纱业主的一周的产品。这10000磅纱要全部从生产领域转到流通领域;其中包含的资本价值必须全部转化为货币资本,并且只要资本价值保持货币资本的形式,它就不能重新进入生产过程;它必须先进入流通,并重新转化为生产资本的要素a+pm。资本的循环过程是不断的中断,是离开一个阶段,进入下一个阶段;是抛弃一种形式,存在于另一种形式;其中每一个阶段不仅以另一个阶段为条件,而且同时排斥另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