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产资本的循环(一)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g――w是一系列用货币进行的购买。资本家或是用这个货币购买真正的商品,或是用来支付他自己的尊体或家庭的服务(生活消费型服务)费用。这种购买是分散的,是在不同期间进行的。因此,这种货币暂时采取专供日常消费之用的货币储备或贮藏货币的形式,因为流77通中断的货币就处在贮藏货币的形式上。这种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也包含货币暂时充当贮藏货币的形式――不进入货币形式g上的资本的流通。这种货币不是预付的,而是花掉的。

我们曾经假定,预付的总资本总是全部由一个阶段转到另一个阶段。在这里,我们也假定,p的商品产品代表生产资本p的总价值422镑+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78镑。在我们的例子中,我们考察的是一种可分离的商品产品,按照我们的例子,剩余价值以1560磅纱的形式存在;以一磅纱作单位计算,就是以2.496盎斯纱的形式存在。相反,如果商品产品比如说是一台价值500镑并具有同样价值构成的机器,那末,虽然这台机器的价值的一部分=78镑是剩余价值,但是这78镑只存在于总机器中;它不可能分成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除非把机器敲碎,而这样就连同它的使用价值一起把它的价值也毁掉了。因此,价值的两个组成部分只能观念地用商品体的各个组成部分来表示,而不象每一磅纱都是10000磅纱的可分离的独立的商品要素那样,表现为商品w’的互相独立的要素。在这种场合,总商品,商品资本,机器必须全部卖出,g才能进入它的特殊流通。在相反的场合,只要资本家卖出8440磅纱,其余1560磅纱的出售就以w(1560磅纱)――g(78镑)――w(消费品)的形式,表现剩余价值的一个完全分离的流通。但是产品10000磅纱的每一部分的价值要素,可以象表现在总产品上那样,表现在产品的各个部分上。10000磅纱可以分为:不变资本价值(c),纱7440磅,价值372镑;可变资本价值(v),纱1000磅,价值50镑;剩余价值(m),纱1560磅,价值78镑。同样,每一磅纱也可以分为:c=纱11.904盎斯,价值8.928便士;v=纱1.600盎斯,价值1.200便士;m=纱2.496盎斯,价值1.872便士。资本78家也可以在10000磅纱的逐次出售中,逐次消费包含在逐个部分中的剩余价值要素,并由此逐次实现c+v之和。但是,这种做法的前提归根到底是要把10000磅纱全部卖出,从而要由8440磅纱的出售来补偿c+v的价值(第1卷第7章第2节)。价值的组成部分是否可分,不影响价值但可能影响价格。因为这会影响资本的周转,意味着不同的风险,进而会在不同的资本之间存在某种补偿。

不管怎样,w’中包含的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通过w’――g’总会分开,分成不同的货币额;在这两种场合,g和g实际都是价值的转化形式,这个价值原来在w’中只是具有商品价格这种独特的仅仅观念上的表现。

w――g――w是简单的商品流通。它的第一阶段w――g包含在商品资本的流通w’――g’中,从而包含在资本的循环中;相反,它的补充阶段g――w却在这个循环之外,成为同这一循环相分离的一般商品流通的行为。w和w即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流通,在w’转化为g’之后分开了。由此可见:

第一,当商品资本由w’――g’=w’――(g+g)而实现时,在w’――g’中还是共同进行并由同一商品量承担的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运动,就变成可以分离的运动,因为现在二者都是货币额,具有独立的形式。

第二,如果发生这种分离,就是说g作为资本家的收入花掉,而g作为资本价值的职能形式继续沿着它的由循环决定的轨道运行,那末,第一个行为w’――g’和相继发生的行为g――w和g――w联系起来看,就可以表现为两个不向的流通:w――g――w和w――g――w;就一般形式来说,这两个流通序列都属于普通商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