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货币资本的循环(二)

资本论 卡尔·马克思

因此,虽然在g――a行为中,货币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仅仅作为买者和卖者互相发生关系,仅仅作为货币所有者和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因而就这方面来说,他们互相之间只是处在单纯的货币关系中,但是,买者一开始就同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生产资料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对自己劳动力实行生产耗费的物的条件。换句话说,这种生产资料是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和劳动力的所有者相对立的。另一方面,劳动的卖者是作为别人的劳动力而和它的买者相对立的。这种劳动力只有归它的买者支配,和买者的资本合并,才能使这种资本真正地作为生产资本来活动。因此,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阶级关系,当他们在g――a(从工人方面看是a――g)行为中互相对立时,就已经存在了,就已经作为前提肯定了。这是买和卖,是货币关系,但这种买和卖的前提是:买者是资本家,卖者是雇佣工人。而现代庸俗经济学则认为这种买和卖的前提是,资本家具有企业家的才能,或资本家具有识别企业家的才能,而工人则不具有企业家才能,只能被支配。参见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其实,这就是中国古代“圣贤”所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但劳心的前提是拥有足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这种关系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劳动力实现的条件――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已经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和劳动力的所有者相分离了。

我们这里不谈这种分离是怎样产生的。在g――a进行的时候,这种分离已经存在了。我们这里关心的是,g――a表现为货币资本的一种职能,或者说,货币在这里表现为资本的存在形式,这决不只是因为货币在这里充当一种有用的人类活动或服务的支付38手段,就是说,决不是因为货币有支付手段的职能。货币能以这样的形式支出,只是因为劳动力处在和它的生产资料(包括作为劳动力本身的生产资料的生活资料)分离的状态中,而要消除这种分离状态,就得把劳动力卖给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因而也使劳动力的使用权归属于买者。而使用这种劳动力的界限,和劳动力本身价格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量的界限,又决不是一致的。资本关系所以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只是因为这种关系在流通行为中,在买者和卖者互相对立的不同的基本经济条件中,在他们的阶级关系中本来就已经存在。不是由于货币的性质产生了这种关系;相反,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存在,单纯的货币职能才能转化为资本职能。因果不能倒置。

对货币资本(我们对它的考察,暂时只限于它在我们这里所表现的一定的职能的范围)的理解,通常有两种平行的或彼此交叉的错误。第一,资本价值作为货币资本执行的各种职能,这些正是由于它处于货币形式而能够执行的职能,被错误地认为是从它的资本性质产生的。其实,这些职能只是来源于资本价值的货币状态,来源于它的货币表现形式。第二,正好相反,使货币职能同时成为资本职能的这种货币职能的特殊内容,被认为是从货币的本性产生的(因此,把货币和资本混为一谈了)。其实,货币要执行这种职能,例如这里完成g――a行为,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而这种社会条件在简单商品流通和相应的货币流通中是根本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