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我带走。”
十一月三号,周一上午第一节下课。
教务处。
温良进门的时候,曹永年正在看一张纸。
看见他进来,曹永年把那张纸往桌子中间推了推。
“来得正好。”
“什么事。”
“你自己看。”
一张 A4 纸,打印的。
抬头是十七个字:
关于建议更换高三(7)班班主任的联名意见书
正文六行。
正文底下是签名。
签名分两列,左边六个,右边五个。
每个签名后面跟着一行小字:学生姓名 · 学号 · 与学生关系。
十一个。
温良没有立刻伸手。
他站在桌前,从上往下看了一遍。
“十一位家长。”曹永年说。
“白纸黑字。”
他把老花镜摘下来,用衬衫下摆擦了擦。
擦完他没有立刻戴回去。
“上礼拜三老陆来那次,是他一家写的申请,另外三家是打电话。”
“那个我可以说不成立——校规第七十四条,半数以上书面联名,二十七家。他那儿才四家。”
“今天这个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上回是嘴上说的。”
“十一家还是不到二十七家。”温良说。
“是不到。”
曹永年把老花镜戴回去。
“可是十一家是书面的,签了名的。”
“这个我不能压了。”
“十一家里头,有几家是自己写的。”
曹永年停了一下。
“这个我没数。”
“那我数。”
温良把那沓纸拉到自己面前。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是轻松的。
不是幸灾乐祸。
是那种手里烫的东西终于放下来的轻松。
“程序上,”曹永年说,“书面联名达到十户以上,教务处必须转呈年级组和分管校长。”
“三个工作日内。”
“今天转,礼拜三之前必须到。”
靠门那个年轻文书已经在准备了。
他从柜子里取了一个牛皮纸档案袋,正在往上写字。
高三(7)班家长联名意见书(转呈)
戴袖套那位在打转呈单,键盘声一下一下。
温良往前走了一步。
他伸手,把桌上那张联名书拿了起来。
“小温。”
“嗯。”
“你要干嘛。”
“我签收。”
曹永年愣了一下。
“签收什么。”
“这份材料是给我的。”
温良说:
“抬头写的是‘关于建议更换高三(7)班班主任’。”
“被建议更换的是我。”
“材料里从头到尾说的是我。”
“这个是要转呈的。”
“转呈之前,被反映人有没有权知道内容。”
曹永年张了张嘴。
“……有。”
“那就是给我看的。”
“看可以,”曹永年说,“原件得留档。”
“原件我带走。”
靠门那个年轻文书停下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