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
我想了很久之后,给她打了个比方:“就好比你十八岁时在橱窗里看见一条全手工定制的粉红色的裙子,你很喜欢,也知道当时的自己穿上,肯定很好看,但你买不起,很多年以后,比如十年后的今天,你再路过那家店的时候,那条粉红色的裙子已经从橱窗摆到了最不起眼的角落,它依然昂贵,也依然很美,你也有了足够多的钱,却独独少了一颗少女的心。”
说完,我不由得叹口气。
唐小妹一句话戳穿了我:
“十年前的你,其实是喜欢过他的。”
我都不敢承认我喜欢过,只好摇摇头:“算不上是喜欢吧,就是一束光照进了你心里,由不得你抗拒,他就这样温暖了你的心房,但喜欢应该是会有所行动的,而我没有。”
唐小妹很惋惜的看着我:
“不是不喜欢,而是你这么要强的一个人,应该不想门不当户不对的站在他的身边,再加上那时候的他太过于光彩夺目,太优秀的人,会让你有很多情敌的。”
我诧异的看着她:
“我想过你是有备而来,但也只想过你是为了他,听你这么一说,你这准备做的,势在必得了对吧?”
唐小妹腼腆的笑了笑,然后很自信的对我说:“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十年就够了,再往后的话,不仅会打扰你的生活,也会让他陷入更深的执念当中,所以,我来解救他,你觉得怎么样?”
没有辩驳,证明是默认了。
有了凌蛮这个前车之鉴,我再点头叫好之前,轻轻伸手握住她瘦弱且满是纹身的臂膀:
“以前也有一个自信满满的姑娘,说要给他幸福,可惜没有坚持到最后,小妹,姐姐问你,你对他的喜欢,只是一种崇拜,还是细水长流的未来?”
唐小妹想了想,很真实的对我说: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对他的喜欢能坚持多久,但这么多年了,我只知道,我喜欢他,是那种想要给他生儿育女,和他携手终老的那种喜欢,但是姐,我的情敌太强大了。”
我微笑着看她,她有些懊恼的说:
“以前我觉得,我的情敌是凌蛮,但凌蛮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所以,我连喜欢都是深藏于心底的,生怕见了光,不仅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还连最好的朋友也会失去,后来,凌蛮出家,我本想陪她一起的,但我还是喜欢他。”
能够这勇敢的喜欢一个人,真好。
我没有打断唐小妹的话,她伸手握住我:
“来之前,我把你当成了我最大的情敌,我以为一个能让他喜欢了十年都不撒手的女人,一定是那种给他希望又不给他未来的女人,但我见到了你之后,我才明白,我最大的情敌,是他自己。”
就像凌蛮一样,她不是输给了林宋不爱她,而是输给了自己。
也许她现在选择的,正是她想要的。
但我想,凌蛮出家对林宋的打击是很大的,他是个很善良的人,不愿意伤害任何一个人,可偏偏,不能给予爱作为回报,恰恰是这世上最无可奈何的伤害。
一个人如果想把自己关进小黑屋里,别人是无法从外面打开那扇门的。
除了他自己想明白走出来之外,外头的人能做的,就是等着小黑屋出现缝隙的时候,能拼尽全力的让自己的光照进去,唤醒那个一意孤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