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周听完这番话,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面皮甚至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他当知府这么些年,见过的大夫也不少,但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大夫敢当着知府和太子的面直呼秦王的名字,还管他叫混账的。
这得是多大胆子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
更让王宗周震惊的是,太子殿下在旁边居然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甚至还微微点了点头,好像刘策说朱樉是混账是在陈述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
这一刻,王宗周彻底确定了三件事。
第一,太子殿下是真的来救百姓的,不是来做样子的,看这个急切的态度就知道。
第二,秦王朱樉是真的完了,太子殿下能容忍刘策在此骂其为混账,显然是已经彻底让太子殿下失望。
第三,这个刘策先生,地位绝对是非同寻常,和太子殿下称兄道弟,口称秦王朱樉为混账,地位简直约等于藩王了,自己不能招惹。
作为一个常年做官的人,王宗周立刻得出了这三点重要结论。
天色渐晚的时候,朱标终于把案几上那厚厚一摞卷宗翻完了大半。
王宗周赶紧吩咐下人去准备酒菜,这一次朱标没有拒绝。
他确实饿了,翻了一下午的户籍账册和案件记录,中间只喝了几杯茶,肚子早就空了。
刘策当然更不客,他从来就不知道客气两个字怎么写。
酒菜很快摆了上来。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就是西安本地的一些家常菜,一盆羊肉泡馍,几碟小炒,一盘酱肉,一碟腌萝卜,外加一壶温热的黄酒。
王宗周是个清官,作为知府,平日里自己吃饭也就这个规格,不敢在太子面前铺张,也铺张不起。
朱标坐在上首,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酱牛肉,细嚼慢咽。
他吃饭的样子和他这个人一样,温文尔雅,有条不紊。
筷子落在盘子里悄无声息,咀嚼的时候嘴唇抿着不出声响,每一口都嚼透了才咽下去。
皇家气象,一丝不苟,这都是从小培养出来的。
刘策就不一样了。
他拿起筷子在桌上顿了顿,把两根筷子对齐,然后直接冲着那盆羊肉泡馍就去了。
筷子在盆里搅了一圈,捞起一大块羊肉,连汤带水地往嘴里送。
吃了几口觉得不过瘾,又夹了一筷子小炒肉直接盖在饭上,连菜带饭扒拉得飞快。
酱肉他吃了三片之后就放弃了。
切得太薄,不够劲,做的平平无奇。
黄酒他喝了一杯,咂了咂嘴,觉得度数太低,还不如留着肚子多吃几块羊肉。
他的吃相不算多恶劣,不会吧唧嘴也不会把菜汤甩得到处都是,也不会影响到其他人,但和普通人吃饭实在没什么分别。
筷子甩起来就是吃,哪块肉大夹哪块,米饭扒得呼噜呼噜响,偶尔还擦一下嘴角的油,转身继续干饭。
本来这个模样也没什么稀奇的,只是跟旁边朱标那副皇家气派一比,简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第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