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原型相关介绍 续

剑与魔法与东方帝国 大英柱石梅中堂

(刚回来,实在来不及了……先把以前的资料发一份……)

关于汉代边军的管理:

军队的日常管理是个很复杂的系统,从中能看到这支军队的水平。现代人在汉代遗址中发现了大量简牍。相对于传世史料,这些实际执行中,由当时人自己记录的档案,能更好地反应汉军的现实状况。

军械生产和发放:

大部分武器都是由各级官营工场生产的。简牍里对军械的来源有记录。中央的工场有若卢、考工、尚方、左弋、内官、寺工等等。这些工场隶属不一,少府、主爵、宗正、太仆都有。

地方上也设有工官,管理各地工场。按汉书记载,河南、颍川、河内、南阳、蜀郡……很多地方都有设置。西汉时期他们统一归大司农管辖。

现在考古学家已经发现了不少工场遗址。比如古荥阳冶铁遗址就是河南郡铁官的一号冶铁工场,叫“河一”;铁生沟遗址里是河南郡三号工场,叫“河三”;瓦房庄冶铁遗址叫“阳一”(南阳郡一号)

简牍、史料和工场遗址是可以对应上的。

(这名字都是汉朝人自己起的,铭刻在生产的器物上。可以说非常简单明了……

数字编号命名法也是老传统了,似乎中原官府一直不太会名字……)

这些地方基本都是综合性的大型工坊。比如“河一”里,从矿石和煤饼开始,冶铁、炼钢、铸造、加工,乃至模具和耐火砖的制作,整条流程都有遗物出土,规模很大。

其中一座高炉按现代人估算,每天能出0.5~1吨铁。这里生产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农具,也有工具和齿轮、轴承之类的零件。

不过它也生产武器。未央宫遗址出土的弩机骨签里就有这边的记录。

另外战争需要的时候,这些工场会快速转为生产军械。

比如蜀郡的工官本来是造工艺品的,得到命令就开始生产刀。其他地方也差不多,中央对这些工场管得很严,需要时也就是一纸诏书的事情。

理论上兵器制造是“天下公用”,由大司农拨款,受其管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司农管军械……)不过实际上生产组织和监控管理的权力是分开的。

皇帝会派内臣监督各地生产,尤其是生产的兵器,郡国不能自留,必须送到京师武库。这些和地方工场都不是一个系统。

生产出来的兵器层层管理很严格。比如一则东汉弩机的铭文:

“永元五年,考工所造六石机,郭工锼伯作,造工苏,太仆护工掾岷,令恭,丞霸,掾闰,史成主”

(从郭工开始,工匠和管辖的官吏都被记录进去了。这个制度战国时就有,两汉很多东西都在沿用秦国/秦朝的。)

这些兵器都存放在武库里。长安和洛阳之外,各郡也设有大大小小的武库。在边郡,太守之外,都尉手下也有武库(边郡可能有不止一个都尉)。

军械的发放有专门的档案。出土简牍里对各个烽燧的军吏、士卒人数,持有武器的种类和数量,都有详细记录。

另外当时允许士兵携带一些私人武器,以刀剑为主。这些也被记在档案中了。

这些档案,候官会定期向都尉府上报。

日常军械勤务:

当时有检测和维修的规定。

汉代军制里,平时和战时的功劳都有计入。除了首级这类,日常的勤务、考核优等,都可以给予奖励。具体方式是一种计日的制度。

比如某人一年实际出力干了300天,在各类考核中又得到100天的奖励,他这一年的功劳就是400天。功劳突出的人就有机会获得物质奖励和提升。

武器的检查就是一个主要环节。

检测时,有固定的流程和记录格式。

首先看武器是否如数到位,在的话就记为“见”。

例如:“第十八隧:……六石具弩二见,*矢铜*百见(字打不出来……),……糸承弦六见,*长弦三见。”

(就是这些东西都在)

其次,要检查武器各部件是否齐全。都齐了就记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