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67章 知县升堂

不多时,孟知县在丁师爷的陪同下经过退思堂,他见到站在路边的王县丞和费捕头,微微一笑,抱拳行礼道:“是王大人和费大人,有请。”

丁师爷忙接过话:“孟大人有令,你们两个人跟着一起去大堂吧,孟大人要升堂了。”

孟大人看了他一眼,这语气很傲慢,不是自己要表达的吧?但已经说出,似乎改也来不及了。

王县丞和费捕头齐齐低头称是。

一行人就跟着去了大堂,阵封了许久的大门缓缓打开。

孟知县在最前面走着,左边是丁师爷,右边是王县丞和费捕头。快到三尺公案前,孟知县与王县丞谦让。丁师爷眼珠子差点没掉到地上。

王县丞自然不敢坐上去。

丁师爷趁此将孟知县搀扶到正位上,差役们顿时一杵水火棒,唱喝:“威……武……”

大堂上顿时显得威武霸气。

芸殊随着张捕头进入大堂。她是第一次亲临古代县衙大堂内,好奇心起,于是仔细打量起来。

“明镜高悬”匾额?悬于大堂正上方,象征知县明察秋毫、公正无私。

海水朝日图(或称“日出东方图”)位于大堂背景墙上,以青绿色调描绘海水涨潮、红日初升之景,寓意“清如水、明如镜”,体现司法公正与希望。

三尺公案?置于暖阁前。坐着一个矮瘦的三十多岁,身穿官服的男人,面容尖瘦,小眼睛,小黑胡须。

案桌上置有:印盒?,存放县印;惊堂木?,用于震慑堂下、维持秩序;令签?,分红头签(捕签)、绿头签(刑签),用于下达拘捕或行刑命令;笔墨架?,供记录堂谕或书写判词??。

左面一张小案台处,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长衫文人。

两边站立着众衙役,每人手中杵着一根水火棍。

堂前左右各设一方青石,东为原告跪处,西为被告跪处,石面有明显膝部凹痕,是长期使用的样子??。

暖阁两侧陈列着“肃静”“回避”牌,还摆设着各种刑具等。

果然和电视上演的差不多。

张捕头带着差役把三个犯人押上大堂,其他百姓则站在大堂门口观看。

站在暖阁右侧的王县丞仔细一看,这不正是自己最疼爱的幺儿王五德吗?他的手指微微有点发抖。

孟知县一拍惊堂木:“张捕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禀告知县大人,此人名为王五德,带着两个家奴当街欺辱年轻女性,正欲施暴,被另一个姑娘救下。”张捕头如是说出情况。

孟知县转头看了一眼丁师爷,丁师爷点了点头。

孟知县会意,猛一拍惊堂木:“大胆刁民,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做这种事,还不如是讲来。”

几个人分别都说了供词,事件经过一目了然,分别签字画押。

芸殊既是证人,也是参与者。孟知县多瞧了她几眼,心中盘算:这么个小姑娘竟干着大侠做的事,此丫头不可小觑啊!

孟知县正欲宣判案件的结果。

王五德急了,拼命向上磕头:“知县大老爷,草民还有话说。”

孟知县皱了皱眉,有点不悦。又瞅了瞅旁边的丁师爷,得到肯定后只得点头同意。

王五德边哭边诉:“大人。第一,我是被两个奴才唆使去干这件坏事的,呜呜呜,他们才是罪魁祸首,判他们的刑,我是无罪的。再说我爹是王县丞,还请知县叔叔、知县大人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