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高手

此时此刻,我除了赞叹他内心的强大,再也找不出任何的溢美之词。不知不觉到了楼下,我俩不紧不慢地往外走着,有句没句聊着天,我说,饿坏了吧。

“可不是嘛,从你公司回来的时候没钱坐车,我路跑步回来的。”

“二十多里地,你跑回来的?”

“嗯。”方与点了点头。

“你不累吗?”

“不累啊,我们部队拉练的时候,跑就是几十公里。”

“你不怕迷路?”

“我走过的地方,次就记得了。我在部队里,谁也没我记路清楚。”

“你,太厉害了,你脑袋可受过伤啊!”我由衷赞叹记路的特殊能力,换做是我,这么偌大的城市,虽然已经待了许久,我敢保证,若是没有手机地图出门,我徒步肯定摸不着回家的路,我是出了名的路痴。

但,我的这种敬佩,在几秒钟之后就想改成狠狠捶他顿。他说,我只是脑袋受过伤而已,又不是傻子,只有傻子才不记路呢。

天!也就是说,在我俩当中,我才是那个傻瓜!

距离小区门口两百多米的巷子里,有个夜排档,我叫了两个菜,让人端来了桶米饭,与方与起,毫无拘谨地吃了起来。说实在的,我也饿了,肚子里晚上吃的点点牛排早已消化没了,和李小白起,我尽量摆出淑女风范,绝不可以大大咧咧狼吞虎咽,面威风四脚朝天。我相信,李小白定会喜欢个“温良贤淑恭检让”的小女子,而不是唱着“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花木兰。

等到肚子里填了些食物之后,我看着大口吃饭的方与说,明天呢,我带你见下我的男朋友,顺便带你去买两件衣服,回来之后,再去中介给你找房子。

说早这些之后,我懊悔的不行,我真是个傻瓜,只需要给他些钱让他自己去买就可以了,这样,他又不会迷路,又是个大男人,还怕被谁骗又不成。而我的李小白,只有明天天可以陪我,可我却把这么珍贵的天,全都无私地奉献给了方与。

“不用不用,你手机给我用下,我现在给我妈打个电话,让他明天给我打些钱来吧。”方与回答我说。

“你还能让你爸妈省心么,你想啊,你初来乍到,然后和你爸妈说,你不光行李丢了,手机和钱也丢了,你爸妈不担心你么,说不定会立即让你回家种地。男儿志在四方,你都这么大了,不能让叔叔婶婶为你操心吧,更何况,不还有我么!”我用拇指指了指自己,但瞬间之后,又倒吸口凉气,好像,像我这样的“月光族”,是这个城市里白领的最佳典范了。

这时候,我多想方与能再坚持下自己的想法,果断地问我借过手机,哪怕是吵醒他妈,让他妈打些钱了,让他度过眼前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