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唯强者论与唯结果论

美利坚**官 总有刁民想爱朕

约翰·曼宁低头系着袖扣,没有出声。

在联邦,乃至整个西方,靠女人,吃软饭,从来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真正见不得人的,是靠女人吃软饭结果还一事无成,最后饭碗还被人砸了。

那才是真正的丢人。

伯克继续说道“他的思路很明确,对局势的分析很准确,把握机会也很敏锐。”

约翰·马宁已经系好扣子,开始穿外套了,闻言点了点头。

的确。

在进入礼堂后,自己到达之际,就发现他是孤立无援状态,立刻将目光瞄准自己,拉自己做他的‘后援’,并利用巴里的发难强势逼迫自己做出选择。

或者更确切地说,那是选择吗?

自己有选择的余地吗?

想到这儿,约翰·曼宁摇了摇头。

伯克一时间没明白约翰·曼宁的意思,愣了愣,停住了话头。

“继续。”约翰·曼宁披上外套,从抽屉里掏出雪茄,丢给伯克一支,道。

“但他的眼界跟见识对他的限制太大了。”伯克接过雪茄放在鼻翼下嗅着,继续道“那几乎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约翰·曼宁哼了一声,听起来不太高兴。

“别忘了几十年前我们三个也都是乡巴老。”

约翰·曼宁用雪茄敲打着桌沿,不满地说道。

伯克愣了一下,眼神有些飘忽,似乎是在回忆什么。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摇着头道“不一样。”

“那时候大家都是乡巴老,我们是乡巴老,我们的对手也是乡巴老。”

“现在不一样。”

“他是乡巴老,他的对手可不是。”

约翰·曼宁哼了一声,摆摆手道“没什么不一样的。”

“我们面对的可不是乡巴老。”

伯克并不与约翰·曼宁争辩。他继续说道“还有他的肤色。”

约翰·曼宁慢腾腾地抽着雪茄,一团团烟雾很快将他笼罩,让他的表情看不太真切。

隐藏在烟雾之中,他的声音显得有些飘忽。

“你也觉得他的肤色是最大的问题?”

伯克摇摇头“不。”

“我认为他最大的问题是,跟来恩走得太近了。”

“谁?”约翰·曼宁怀疑自己听错了,疑惑地问道。

伯克确认道“来利。”

在联邦,一个人的‘大名’最可能的构成方式是:名+中间名+父姓。

中间名可能是母亲姓氏或父辈朋友名或祖父外祖父名或恩人名或地名或……什么都可以往里面加。

人们对一个人的日常称呼通常不会叫完整姓名,而是简单的名+父姓。亲昵点儿的称呼就随意多了。比如雷跟大卫经常喊布鲁克林叫布鲁,甚至b。

来恩也是朋友对来利·克鲁的亲昵称呼。

约翰·曼宁不说话了。

“我们仍然不知道来利·克鲁对他有多深的影响。”伯克继续说道“但从他带在身边的那个退役军人就能看出来,绝对不是毫无影响。”

“约翰,坦白说,我认为你选择他太鲁莽了。”

“我可不想哈佛法学院未来遍地飘红。”

“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相比——”约翰·曼宁沉默了好一会儿,声音发狠地说道“我宁愿哈佛遍地飘红。”

“如果他真的有那个本事。”

伯克摇摇头,不再说话。

他觉得约翰·曼宁有点儿魔怔了。

如果真的这么舍得,当年他们三人也不会分道扬镳了,干脆让来利·克鲁折腾呗!

至少伯克认为布鲁克林是不如来利·克鲁的。

虽然来利·克鲁把自己折腾死了。

但至少人家是差点儿成功了的。

哪怕是把自己折腾死,那也是发动了大量人脉,布局好久,费时费力了许久才死的。

来利·克鲁敢在联邦这么折腾,还折腾出那么大一个摊子,这不比布鲁克林强?

想到来利·克鲁跟布鲁克林的渊源,伯克默默摇头,不动声色地看了约翰·曼宁一眼。

布鲁克林如果没有来利·克鲁的关系,会进入你的视线吗?

伯克对此表示怀疑。